10月30日,楚雄市举行林业经营收益权证颁证授信仪式,现场颁发了7本楚雄彝族自治州首批林业经营收益权证,为经营主体今后办理林权流转交易、质押贷款、项目申报、林业资产证明等事项提供了有效凭证。仪式上楚雄红塔村镇银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向4家经营主体授信80万元。这标志着楚雄市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丰富了林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拓展了林地经营收益权权能,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注入新的活力。
楚雄伍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许春德表示,“今天,感谢党委政府为我们颁发楚雄市林业经营收益权证,为我们林农办了实事、好事,我对现在林下野生菌人工保育更有信心了。下一步,我将充分利用好林业经营收益权证,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实现经营提质、收入增效。”
探索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是楚雄市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加快推动林地“三权分置”的创新性举措。楚雄市将通过林业经营收益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放活林业经营权,着力解决林业经营主体非木质化利用投资产出凭据缺失、公信力不足、融资难等问题,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变资源为资本,实现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为做好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管理,楚雄市政府出台了《楚雄市林业经营收益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登记程序,需经林业经营收益申请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市林草局审核,市自然资源局备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等环节。
楚雄市林业经营收益权证的推行,给经营主体吃下一颗“定心丸”,不仅为林业经营者提供了更加清晰、明确的权利界定,更为他们打开了通往资本市场的大门,林业资源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资本,推动林业产业更快、更好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
楚雄拓硕供应链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朝华说:“今天政府给我们颁发了林业经营收益权证,我很激动。我们就可以拿这个证去抵押贷款,把我们的林下种植、养殖规模做大、做强。”
楚雄市林业经营收益权证颁发和授信工作的启动,是楚雄州深化林业改革、拓宽融资渠道、激发林业发展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楚雄州林草系统以改革释放活力,持续深化林草改革,全面完成州级林草机构“1+1”大中心制改革;颁布实施了全国首部林下经济立法《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下经济促进条例》,出台了全国首个野生菌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完成了全省第一笔大型活动碳中和交易。同时,着眼拓展林地经营权权能,今年8月5日,在武定县发放了云南省第一本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证,解决了资源资产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