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应急执法“降频”不“降质”:精准与柔性并举,安全与营商共促

作者:车仁宇 杨成林 刁燕燕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环球在线    时间:2026-04-26 09:37:19
报道:杨成林 刁燕燕 陈应国 徐龙云 方之舟 李萍

       检查频次下降13.6%,隐患发现率上升14.4%,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
       (记者 杨成林  刁燕燕 )  2025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交出一份亮眼“安全答卷”: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频次同比下降13.6%的同时,每千次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同比上升91%,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提升至80.3%。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9%和7.0%——这“一降一升”之间,折射出云南应急执法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深刻转变。

精准靶向执法: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过去是‘到处查’,现在是‘查要害’。”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全省将近三年发生事故、受过行政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1200余家企业列为重点执法对象,同时聚焦水文地质复杂矿山、高陡边坡露天矿、头顶库、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高危领域,将执法力量精准投向风险最突出的环节。

       数据显示,2025年全省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13499次,虽然次数下降,但平均每次检查发现隐患数增加0.5项。以“每千次执法发现事故隐患数、重大事故隐患数”为核心的考核机制,倒逼执法人员提升排查精准度,全省每千次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攀升至98项。对标准化等级高、守法经营的低风险企业,则合理压减检查频次,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查”。

源头治理赋能:企业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

       为激发企业内生安全动力,云南全面推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容错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排查、如实上报、及时整改。对主动落实整改且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同时,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排查隐患、员工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建立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必查内容,以制度刚性压实主体责任。

       截至目前,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与员工激励制度建立率达92%,企业主动排查隐患频次同比提升41%。“过去怕被罚、不敢报,现在主动查、主动改,心里更有底了。”一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负责人感慨道。

柔性执法筑基: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执法一次、规范一家、引导一片”——云南大力推行说理式、指导式、服务型执法。执法人员不仅严查隐患,还细致讲解法规标准、整改要求和防范措施。同时,联动安责险承保机构聘请行业专家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帮助企业破解管理难题。

       今年以来,全省对300余起轻微违法行为依法适用“首违不罚”,采取警示提醒、责令整改、普法教育等柔性措施,杜绝“以罚代管、一罚了之”。创新推行的“阳光执法”将执法计划、检查内容、标准流程提前告知企业,并严格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坚决避免多层多级、重复扎堆检查。据统计,全省执法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严处违法必罚:守住安全底线不放松

       柔性执法不等于放松监管。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云南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对重大事故隐患坚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拒不整改隐患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既处罚企业,也追责相关责任人。2025年,全省共实施行政处罚996次,办理行刑衔接案件19件,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以严格执法形成有力震慑。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表示,下一步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优化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效,以高水平安全监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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