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不断健全烈士褒扬工作政策体系,以全力管护烈士纪念设施为宗旨,强化烈士褒扬工作服务大局功能,大力培育尊崇英烈的社会风尚,切实做好关心关爱烈属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建设好、管护好、维护好烈士纪念设施,全面推动褒扬纪念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社会传承浩然之气,凝聚勇往直前的奋进伟力。
完善措施,加强纪念设施建设。祥云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传承红色基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弘扬老区精神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成立烈士纪念褒扬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纪念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优化烈士纪念设施顶层规划设计,定期研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强化项目推进。强化资金保障,先后投资1200余万元,新建王德三、王复生烈士纪念馆,获批云南省“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投入资金480余万元,对、王复生王德三烈士故居、王孝达烈士故居、边纵八支队纪念碑、红军长征过祥云革命遗址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管理保护,为缅怀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提供了依托。
精心组织,大力开展纪念活动。精心组织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纪念革命烈士的活动,并定期走访烈士遗属,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他们心里。同时,大力开展讲解员培训,特别是在部分小学培养了一批批“闪闪红星”红色文化“小小讲解员”,免费在革命烈士陵园、王复生王德三烈士纪念馆、王孝达烈士故居等纪念设施为干部群众讲解先烈故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组织青年学生、干部职工和部队官兵到烈士陵园义务植树,使纪念革命烈士活动既庄严隆重,又热烈生动,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通过开展向革命烈士敬献鲜花、重温入党誓言、演讲等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瞻仰英雄烈士的丰功伟绩,接受了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了历史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
强化举措,充分落实优待政策。严格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各项规定,依规依法保障烈士遗属合法权益,建立烈士遗属优待对象档案,并及时足额发放优待抚恤资金。同时,积极协调解决烈士后代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在资助参合参保、关爱烈士后代子女入学、扶持就业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照顾。全县各级还结合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积极开展走访慰问烈属及烈士子女活动,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捍卫英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