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部署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组成10个评议小组分赴全国10个片区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工作,着力强化公诉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检察官当庭指控、论辩和应变能力,为全方位提升检察官出庭公诉能力“把脉开方”。
5月28日,最高检第十评议组全程观摩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等3人贩卖毒品、洗钱案庭审,并组织评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赵斌、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40余名部门负责人及干警代表、26名法学院校师生代表参与庭审观摩及评议。同时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既见证司法公正的庄严时刻,又借此契机开展普法宣传,让法治精神如春风化雨般深入人心。
庭审现场
法理交锋展公诉风采
此次庭审选取的贩卖毒品案,紧密贴合云南地区的实际情况与司法实践重点,具有鲜明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庭前,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出庭公诉人秉持细致严谨的态度,精心准备“三纲一书”确保其完整规范,反复推敲案件细节,全面梳理证据链条,为庭审举证质证做足充分准备。
庭审现场,公诉人紧扣犯罪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运用多媒体等方式专业规范地分组示证,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进行充分阐述,针对争议焦点精准回应。面对出现当庭供述与之前供述不一致、试图狡辩的被告人,公诉人迅速捕捉矛盾点,通过巧妙的讯问技巧和严密的逻辑推理,让被告人的谎言无所遁形;面对始终不认罪、态度顽固的被告人,公诉人从容不迫,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精准且有效地予以回应。这一系列精彩表现,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更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庭后评议
真评实议 促“系统升级”
庭审结束后,最高检第十评议组以“一案一评”的方式组织集中评议,围绕出庭规范、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及庭审应变等方面进行“精准号脉”,对公诉人出庭履职既“点赞”又“点穴”。
“庭前准备扎实充分,多媒体辅助示证运用得当”“整场庭审节奏紧凑,案件定性准确”“审查报告规范细致,重点内容标注明确直观”“公诉人条理清晰,现场应变能力强”……评议过程中,评议小组对案例选取及出庭公诉人的表现给予高度肯定,认为庭前准备工作扎实、对案件事实、证据把握精准,法条引用规范严谨,举证质证逻辑严密,出庭指控有理有力,彰显了新时代公诉人的精神面貌和专业素养。
在对公诉人出庭履职“点赞”的同时,评议组成员也化身“质检员”和“教练员”,结合庭上所听、所见、所感及经验展开专业点评指导,既点明了可取之处,也指出了不足和问题,更深入剖析原因,给出改进建议,为提升公诉人出庭指控能力,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指明了方向。
最高检第十评议组成员、最高检四厅二级高级检察官王健指出,此次出庭公诉对毒品案件办理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具备三个显著亮点:一是法庭调查环节逻辑清晰、层层递进,让案件事实在严密的逻辑推理中逐渐明晰;二是多媒体示证成效显著,分组举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增强了证据的直观性和证明力;三是答辩环节配合默契、分工合理,展现出公诉团队良好的协作精神。王健强调,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核心标志性职能,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重要环节。根据最高检听庭评议活动的工作部署,要重点评议检察人员的证据审查运用能力,法庭应变能力,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是否完善,以及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注重通过“评”“议”结合,促进不断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高质效办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云南部署
以评促优 淬炼刑事检察“真功夫”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赵斌代表省检察院作表态发言强调,开展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是最高检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具体要求,也是抓好公诉能力建设的具体举措。自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工作部署会召开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迅速响应、高位推动,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开展灵活多样的庭审评议活动,通过优秀庭审展示、庭审观摩、跟庭评议、模拟法庭等方式,切实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全省检察机关以出庭评议活动为抓手,聚焦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庭审辩论等核心环节,通过“个案复盘研讨+专家一对一指导”的模式,让公诉人在深度评议中找准证据漏洞、在专业指导中优化出庭策略,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刑事检察“看家本领”。(供稿:何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