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轻罪治理体系的司法实践规范化,11月6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运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案件筛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判规则,定位到刑事检察部门即将宣告相对不起诉决定的9起危险驾驶类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杨茜参与该批案件的集中训诫和宣告送达,并与检务督查部门联合开展司法规范化检查。
首先开展的是不起诉案件的集中训诫,9名当事人均表示认罪悔罪,保证以后开车不饮酒、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分别签订了杜绝酒后驾驶承诺书。承办检察官自丽琼在活动前精心准备了书面的告知文稿,一方面提升了训诫内容的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便于被不起诉人员签收后予以保存,能够长期引以为戒。人民监督员杨茜也从不同角度对被不起诉人进行了训诫,她的职业是一名律师,对轻罪案件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犯罪预防等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和思考,十分关注此类案件的程序规范性,认为规范化对简单案件的办理尤为重要,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程序保障。
接下来开展的是不起诉决定案件的宣告、送达程序及不起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范性检查。检务督察工作人员和人民监督员一起查阅了该9件危险驾驶罪案件案件的卷宗,对不起诉案件中文书的规范性进行检查,人民监督员认为,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均规范司法,保障了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被不起诉人获得值班律师有效帮助的权利,依法用好不起诉权,取得良好成效。承办检察官表示,这次现场监督活动,也是对全体办案检察官的有益提示,不因“小案”,也不因“轻罪”而放松对案件的规范性要求。
此次活动充分体现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持续深化内设机构跨部门融合履职,将案件管理和检务督查的内部监督资源有效整合,借助数字检察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精准抽查可监督案件,变“线上监督”为“现场监督”,从过去主要注重“书面审查”的监督模式,转变为“直击现场”的监督模式。同时,也为轻罪案件的监督模式构建起到了推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监督质效。